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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汪峰和章子怡在香港申请登记结婚的消息曝光后,香港很多传媒就在讨论汪峰成为香港人的事情。借此机会,我想通过汪峰先生的例子,给大家介绍一下几个主要的内地居民赴港方式。
假设汪峰希望取得香港居留权,以他目前的条件,他有多个选项可以选择。
通过“单程证”赴港,对于汪峰而言,有两项基本前提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和章子怡已经合法结成夫妻(在内地结婚还是香港结婚则没有影响)
(2)章子怡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当然,他要是最后娶了另外一个具有香港永久性身份的女士,也能具备申请“单程证”的基本资格)。
假设这两项前提条件均已经具备,汪峰就可以用与香港配偶团聚的理由申请“单程证”赴港。
然而,采用这个方式对汪峰而言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项,理由主要有二。
其一,申请“单程证”还要先打分排队,一般需要轮候两三年才能取得提出申请的资格。
其二,在成功申请后,汪峰必须注销内地户口(根据网上信息,他持有的是北京户口),然后再赴港成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随后还必须在香港通常居住满七年才可以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前,他要先成为“无护照人士”,只能凭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签证身份书”作为旅游证件,出国基本上不享受任何免签待遇。
相信,后面的情况是汪峰所无法接受的。
如果汪峰作为章子怡的受养人申请赴港,同样需要具备两项前提条件:
(1)两人已经合法结成夫妻
(2)章子怡(或他娶的其他人)“还没有”正式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仍持有原有签注(据报道章子怡持有的为优才签注)。
通过申请受养人签注,对汪峰来说有不少好处,比如申请时间快、可以继续保留北京户口、继续凭中国护照出国,同时还能享受香港居民的一些诸如公共医疗等福利待遇、过香港边检时可以和章子怡一起走香港居民的自助通道等。
不过,结合汪峰的情史,在祝福他们两人的基础上要提醒他考虑一个问题:他们两人能不能撑满七年?万一撑不满,那汪峰就会在中途丧失保留受养人签注的资格。如果他还继续希望保留香港居留权,就必须即时通过其他计划申请香港逗留签注(当然,也可以赶紧娶另外一个持有相应签注的女士)。也许,对汪峰来说,比较好的选择是,先申请受养人签注,再同时申请其他不需要依赖章子怡身份的签注,比如优才签注、内地人才签注等。
优才计划是一项香港政府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的计划。优才计划还进一步区分为“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后者要求比前者要求更高,要求申请者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例如获得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或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
以汪峰的实力,他应该很有机会可以通过优才计划取得香港居留权。汪峰通过优才计划赴港,好处在于无须依赖于章子怡的身份,万一两人的关系在七年期间发生变化,也不影响汪峰的香港居留权。另一个优点是,他无须受雇于香港的雇主。
优才计划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存在竞争问题。优才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居留权计划,因此,若汪峰申请的同期有许多其他具有同等甚至更强实力的申请人,成功率就更难以保证了。另外一个问题是,优才签注的申请周期往往较长。因此,汪峰不妨先作为章子怡的受养人赴港,并同时启动优才签注的申请。一旦优才计划申请成功,就可以从受养人签注转为优才签注。
汪峰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申请工作类签注,主要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签注。与优才计划类似,汪峰通过这个计划赴港,好处在于这个签注并不依赖于章子怡的身份。但是,最大的缺点是,这个签注依赖于雇主,就算汪峰愿意屈就,找到有能力聘请他的雇主也有相当的难度。
黄律师大脑洞猜想
必须强调,本篇的讨论基础(汪峰希望赴港定居),是一个纯粹的假设。实际上,以汪峰的情况,他是否真的很有必要取得香港居留权?香港媒体提出这个说法,似乎多少体现了一种良好的自我感觉。我猜测,如果汪峰真的希望申请香港居留权,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以后就可以和子怡手牵着手的走香港口岸的香港居民自助通道(相邻的自助通道,不是同一个,手牵手走同一个通道会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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